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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利好!三部门重磅发文
天天基金网·2025-07-01 13:13

税收抵免政策核心内容 - 境外投资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进行境内直接投资可享受税收抵免[1] -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按投资额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 不足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1] - 税收协定中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协定税率执行[1] 享受政策需满足条件 - 利润来源需为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际分配的留存收益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 - 再投资形式限于增资 新建 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 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战略投资除外)[3] - 被投资企业产业需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3] - 再投资需连续持有至少5年(60个月)[4] - 现金形式支付需利润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账户 非现金形式需资产所有权直接转移[4] 政策执行与监管要求 - 投资满5年后收回的需在7日内补缴递延税款 可抵减应纳税款[6] - 不满5年收回的需补缴税款并按比例减少税收抵免额度[6] - 境外投资者需向利润分配企业提供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7] - 商务部门将加强跟踪管理 对不符合条件的配合追缴税款[7] 政策背景与影响 - 2017年已出台类似政策将大部分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方式纳入暂不征税范围[1] - 新政策将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在华投资经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