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放款超5年,可转公积金贷!广州拟推房贷新政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7-02 19:47
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推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当个贷率低于75%时启动商转公贷款 达到85%时采取额度管控 达到90%时暂停[1][2] - 商转公贷款需满足原商业贷款已放款5年以上 且获得银行同意转为纯公积金贷款[5] - 贷款房屋需取得产权证书 且无其他抵押登记或权利限制[6] 申请对象和条件 - 申请人需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3] - 原商业贷款住房需为广州市自住住房 且贷款银行为公积金承办银行[4] - 申请人需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及产权人 房屋产权人仅限配偶和未成年子女[5] 贷款要求 - 贷款房屋需为家庭在广州市的唯一住房[7] - 原商业贷款在申请前24个月内无逾期记录[8] - 申请人需在广州开户并累计缴存公积金满60个月及以上[9]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 商转公贷款额度按广州市公积金政策核定 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与未来3个月应还本金的差额 且不超购房总价60%[10] - 贷款期限按公积金政策核定 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且与已还年限合计不超30年[11] - 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利率执行 次年1月1日调整[11] 其他相关信息 - 公积金可用作首付款的政策已在30个城市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