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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位长的电话号码,要来了
中国基金报·2025-07-04 00:00

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核心观点 - 工信部规划700号段作为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专用号码资源,管理位长11位,使用位长15位,用于替代用户真实手机号码以减少泄露风险[1][11] - 业务由应用平台提供方、基础平台提供方和业务使用方三方协同开展,分别承担技术实现、基础通信和场景应用职责[5][6] - 试点分三个阶段实施:3个月准备期完成基础平台建设,3个月过渡期迁移存量业务,2年正式试点期验证模式效果[12][13] 业务参与主体 应用平台提供方 - 需具备跨省经营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有电信业务从业经验[8] - 负责生成中间号并管理绑定关系,业务形态属于呼叫中心、多方通信等增值电信业务[5] - 需建立反诈技术手段和非应邀信息防控体系,留存数据不少于两年[15][16] 基础平台提供方 - 必须持有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许可,负责信令路由和互联互通等基础电信业务[9] - 需集中管理700号段路由数据,确保网间传送规范并开通话音/短信功能[18][19][20] - 需审核应用平台资质并在开通码号后5个工作日内向工信部报备[21][22] 业务使用方 - 仅限快递、外卖、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使用,严禁转租码号资源[23] - 需获得用户明确授权,禁止将中间号用于营销或互联网应用注册[24] 专用码号资源管理 - 700号段网间结算费用由基础平台提供方协商确定,应用平台需同步申请码号资源[11] - 码号分配需区分不同业务使用方,禁止混配并做好全生命周期登记[15] 试点实施安排 - 过渡期结束后非试点企业不得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必须迁移至700号段[12] - 试点企业可申请提前退出,但需提交市场退出方案并完成善后[17][22] 监管要求 - 省级通信管理局需实地查验企业办公场所和人员资质[25] - 工信部将根据试点效果完善政策并研究正式施行方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