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商务部:明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征收反倾销税
证券时报·2025-07-04 16:11

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 - 商务部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27.7%—34.9% [1] - 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且倾销与损害威胁存在因果关系 [1][5] - 调查范围限定于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税则号22082000) [3][12] 反倾销措施实施 - 自2025年7月5日起对欧盟相关白兰地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17] - 接受欧盟行业协会和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符合承诺条件的进口产品不征税 [1][13] - 反倾销税计算公式为:海关计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并叠加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 [14] 调查程序与豁免条款 - 调查始于2024年1月5日,2024年8月29日公布肯定性初裁,2025年7月4日终裁 [2][5]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进口的欧盟白兰地不追溯征税 [15][16] - 新出口商和利害关系方可申请复审或提出行政复议/诉讼 [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