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复制推广 - 国务院印发通知将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推广到全国[1] - 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合作、促共赢的实际行动[1] - 国家层面已累计复制推广379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形成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1][4] 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成效 - 上海数字贸易进出口2024年达1095.3亿美元,同比增长4.9%,占全国30.1%[1] - 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深化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支持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等措施推广[2] - 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包括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劳动者权益保护等36条措施,占比近一半[7]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 商务部坚持"由易到难、梯次推进"原则,压茬推进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试点[9] - 已进行两批试点,第一批33条措施,第二批80条措施,其中100多条实现更大范围复制推广[9] - 下一步将开展更广领域试点,围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发展新业态新模式[5][9] 深化试点领域 - 开展更深层次试点,推进贸易投资更高水平自由便利,加大电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开放力度[10] - 聚焦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等重点领域深化探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10] - 开展更大力度试点,用足用好已有政策,形成更多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探索"从0到1"制度突破[10] 数据跨境流动 - 支持自贸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数据出境无须履行申报安全评估等程序[7] - 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促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满足企业数据跨境流动需求[5][7] 政府采购改革 - 政府采购领域推出15条措施,包括拓宽适用范围、提高信息透明度、优化采购流程等[7] - 鼓励以中英双语发布采购公告,提高政府采购程序透明度和公平性,与国际接轨[7]
官方解读来了!复制推广77条“上海经验”,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
证券时报·2025-07-04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