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支付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06 09:19
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规则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应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及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 [1] - 非居民企业未设立机构场所或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 实行源泉扣缴 由支付人代扣代缴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企业所得税 [1] 机构场所判定标准 - 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 营业机构 工厂 提供劳务场所 工程作业场所等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2][3] - 委托营业代理人从事签订合同 货物交付等经常性业务的 该代理人视为机构场所 [3] 所得来源地判定原则 - 销售货物所得按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确定 [3] -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按转让方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转让所得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 - 利息 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支付方所在地确定 [4] 常见服务费处理方式 - 境外单位派人入境提供劳务的 因劳务发生地在境内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未入境提供服务则无需代扣 [5] - 涉及专利权 商标权等特许权使用费的服务收入 无论是否入境均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6] 外汇支付备案要求 - 单笔支付超过5万美元等值外汇资金的 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