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 -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预留3个月过渡期用于市场主体适应性调整和技术准备 [1] - 新规旨在通过加强监测监控和健全高频交易监管 降低程序化交易对普通投资者的过度优势 减少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 提升市场稳定性 [2] - 中证协同步发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 明确券商与投资者权利义务 指导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 [3][10] 高频交易认定标准 - 上交所细化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瞬时申报速率异常(1秒内申报/撤单笔数超标)、频繁瞬时撤单(日内多次1秒内申报撤单且全日撤单比例超标)、频繁拉抬打压(个股1分钟内涨跌幅及成交占比超标)、短时间大额成交(1分钟内指数波动及主动买卖金额占比超标) [4] - 高频交易明确认定标准: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 或全日申报/撤单≥20000笔 [5] 高频交易监管措施 - 要求高频交易投资者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位置、测试报告和故障应急预案 [6] - 设置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等针对性监管标准 从严从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7][8] - 研究差异化收费方案 对高频交易收取更高流量费、撤单费 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降低交易频率 [8] 对量化私募行业影响 - 新规促使量化机构加强合规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资金端需精细化管理客户适当性匹配及申赎节奏 [9] - 高频做市和套利策略成本显著上升 需重新测算盈利能力 因额外报告要求、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及差异化收费 [9] 券商程序化交易规范 - 中证协示范文本包含25条条款 涵盖程序化交易报告、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管理及违约责任 明确客户禁止行为及券商管理权限 [12][13] -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 券商可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14]
重磅!沪深北三大交易所,集体出手!
券商中国·2025-07-07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