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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沪深北三大交易所,集体出手!
天天基金网·2025-07-07 13:07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将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 预留3个月过渡期用于市场主体适应性调整 [1] - 监管目标包括降低程序化交易对普通投资者的过度优势 减少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 提升市场整体稳定性 [1] - 中证协配套发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 明确券商与投资者权利义务 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 [1][7] 高频交易认定标准 - 上交所细化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 1) 瞬时申报速率异常:1秒内申报/撤单笔数达特定标准 [2] 2) 频繁瞬时撤单:全日多次出现1秒内申报又撤单 且撤单比例达特定标准 [2] 3) 频繁拉抬打压:全日多次出现个股1分钟内涨跌幅及成交占比达特定标准 [2] 4) 短时间大额成交:1分钟内主要指数涨跌幅及主动买卖金额占比达特定标准 [2] - 高频交易量化标准: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 或全日申报/撤单≥20000笔 [2] 高频交易监管强化措施 - 额外报告要求:高频交易者需补充报告系统服务器位置 测试报告 故障应急预案等信息 [3] - 设置针对性监管标准:针对申报速率快 撤单频率高等特点制定特殊监管指标 [4] - 从严监管措施:对高频交易异常行为可从严从重采取自律管理 要求券商加强客户管理 [5] - 差异化收费机制:研究对高频交易者收取更高流量费 撤单费 通过市场化手段调节交易频率 [5] 对量化行业的影响 - 量化私募面临更高合规成本 需强化风险管理体系 优化资金端管理(如错峰发行策略提升客户留存率) [6] - 高频做市/套利策略成本显著上升 需重新评估盈利能力 额外报告要求和差异化收费增加运营压力 [6] - 行业竞争焦点转向合规治理能力与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 [6] 券商程序化交易规范 - 中证协示范文本包含25条条款 涵盖交易报告 行为管理 高频交易监管 违约责任等 [7] - 明确券商有权对程序化交易实施管理 对高频交易采取差异化从严监管 [7] - 非强制性文本 券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使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