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苟某,单笔收了900万现金
中国基金报·2025-07-09 13:59
案件概述 - 90后苟某因受贿罪和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6万元 [1] - 苟某在2018-202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项目承揽等方面牟取利益 [2][4][7] - 总受贿金额达1046.7万元,其中单笔最大金额为900万元现金 [1][4] 受贿细节 - 2018年与胡某共同向某工程负责人李某索贿30万元,苟某分得20万元 [2] - 2019-2021年帮助某科技公司承接机电工程变更项目,分6次收取99.6万元好处费 [2] - 2020-2021年收受某服饰公司老板杨某4次贿赂共计5.6万元 [2] - 2021年收受某电脑公司老板少某1.5万元,通过妻弟账户转账 [3] - 2022年收受某建筑公司老板章某10万元现金 [4] - 2024年收受某建设工程公司老板王某900万元现金 [4] 资金转移 - 2024年4月将受贿所得100万元存入姐姐账户,其中30万元转入父亲账户 [4] - 总计通过他人账户转移资金100万元 [7] 案件处理 - 苟某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6][7] - 法院判决没收退缴的830.51万元,继续追缴剩余违法所得 [7] 涉案公司 - 六安市某建设有限公司:苟某任职单位 [1] - 安徽某公司:2018年工程承包商 [2] - 安徽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机电工程承包商 [2] - 安徽某服饰有限公司:2020-2021年工作服供应商 [2] - 六安市裕安区某电脑公司:2021年办公设备供应商 [3] - 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物流园项目相关公司 [4] - 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物流园项目中标公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