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警惕三大诱导网贷套路!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提示
券商中国·2025-07-11 11:56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 -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针对不法机构或平台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的现象 [1] - 消费者需仔细辨别合同实质,区分贷款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避免在诱惑或催促下签约 [2] - 办理业务时需谨慎提供个人信息,防止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泄露 [2]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三大套路 - 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不法机构用"分期缴费""分期付款"等术语替代"分期贷款",诱导消费者签署贷款合同,并可能窃取个人信息转卖 [4] - 不实承诺诱导贷款:通过虚假宣传如"包过拿证""政策变化""助学金奖励"等引诱消费者贷款,合同中设置苛刻退费条款或利用"壳公司"骗取钱财 [4] - 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仅宣传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实际年化利率或综合成本,或以"额外服务"等名义收取隐性费用 [5] 消费者防范措施 - 辨别宣传内容,对高回报承诺保持理性,多方查证真实性 [6] - 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通过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查询金融机构许可证信息 [7] - 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重点关注收费标准、退款政策等,要求解释模糊表述 [8] - 保管好个人信息,发现泄露风险及时联系金融机构采取保护措施 [9] 金融机构查询数据示例 - 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可查询22.3万条金融机构数据,包括银行、信托、消费金融等类型 [8] - 示例机构:广东怀集农商行工业大道支行(批准日期2008-12-25)、华夏银行昆明新城支行(发证日期2025-07-04)等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