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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5-07-11 17:41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 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需按此进行考核评估 [2] - 2026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需做好项目储备并优化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 [2] - 各省需结合新能源消纳需求加强调节能力规划建设等配套措施,提高电力系统消纳和调控水平 [2] 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 2025年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3] - 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需考核,钢铁、水泥、多晶硅和数据中心比例仅监测不考核 [4] - 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核算以绿证为主,各省需分解落实到重点用能行业和单位 [4] 实施与监管要求 - 各省需在2025年7月底前报送权重分解实施方案,2026年2月底前报送完成情况 [5] - 电网企业需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跨省跨区输送和市场交易 [5]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需监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 [6] 跟踪监测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按季度跟踪监测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落实情况 [6] - 电规总院、水电总院等单位将参与监测并指导各省按期完成目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