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不动产租赁发票轻松掌握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12 09:07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自然人登录需选择"自然人业务"并完成注册 港澳居民可通过选择"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填写证件信息完成注册 [4] - 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需通过【地方特色】→【发票业务】→【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路径进入 未完成人脸识别的用户需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扫码验证 [5] - 人脸识别失败时需确保光线充足且面部无遮挡 反复失败需携带房产两证复印件、合同及委托材料至线下办税点办理 [5] - 新增代开申请需填写不动产、出租方、承租方等详细信息 历史记录可通过"选择不动产信息"直接调用无需重复输入 [7][8] 材料提交与审批 - 需上传不动产租赁合同及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 保存后提交申请 审批通过后以短信通知并在线缴费 [8] - 租赁合同总金额需填写完整租赁期租金总额 月租金分摊未超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 [7] - 共有产权需上传全部产权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指定其中一位产权人办理代开事宜 [7] 移动端与代理人操作 - 粤税通小程序可通过【我的不动产税费】→【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路径申请 流程与网页版一致 [8] - 承租方或中介代理人申请需额外上传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并通过【申请授权】或二维码通知出租方在线确认 [11] - 出租方需在电子税务局查询申请单并点击"确认授权" 可限定授权范围及时效 [13] 注意事项 - 合同租赁期起止需与代开月份一致 收款人和复核人必须填写房东本人姓名 [7] - 代理人操作时若选择"针对此不动产授权" 则授权期内可多次代开无需重复确认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