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7月可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13 17:3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提前抵扣企业所得税[1] - 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需事先备案或审批[1] -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自2023年起按实际发生额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200%税前摊销[1]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专项政策 - 2023-2027年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120%加计扣除[2] - 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成本220%税前摊销[2] 申报流程 - 通过电子税务局进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3] - 在申报表第7行填写优惠事项并选择对应加计扣除类型[6] - 填报研发费用金额后完成申报[7]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 - 产品常规性升级、科研成果直接应用、商品化后技术支持活动[9] - 市场调查研究、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社会科学类研究[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