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财务造假拟被罚3050万,或触发强制退市!
文/梧桐小新 7月14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苏吴,600200)披露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ST苏吴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1、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2月,ST苏吴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 实际支配ST苏吴行为,成为ST苏吴实际控制人。*ST苏吴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2、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苏吴子公司通过与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ST苏吴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526.32万元、46,850.82万元、43,074.52万元、37,666.4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 入的26.46%、26.39%、21.26%、16.82%;分别虚增营业成本48,068.05万元、44,823.70万元、41,082.09万元、35,544.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7.08%、 3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