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电新】甘肃发布容量电价征求意见稿,保障调节性电源盈利水平——碳中和领域动态追踪(一百五十九)(殷中枢/和霖/宋黎超)
光大证券研究·2025-07-15 21:10

甘肃省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通知 核心观点 - 甘肃省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容量电价标准及实施范围,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 [3][4] - 火电在绿电装机提升背景下因调节能力获得功能性溢价,容量补贴上调至330元/千瓦/年,度电补偿增加0.056元/千瓦时 [5] - 储能电站经济性显著提升,政策覆盖范围广(所有合规电网侧新型储能)、补偿力度大(330元/KW/年执行2年),且甘肃作为新能源大省具示范效应 [6] 政策主要内容 - 参与方:合规在运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不含直流配套电源) [4] - 执行标准:煤电及储能容量电价暂按330元/千瓦/年执行2年,结算公式为申报容量×容量电价×容量供需系数(0-1) [4] - 现货市场边界:申报价格下限0.04元/千瓦时、上限0.5元/千瓦时,出清价格下限0.04元/千瓦时、上限1元/千瓦时,1-5月现货实时平均结算价0.211-0.349元/千瓦时 [4] 对火电行业影响 - 火电商业模式从发电主体转向辅助服务提供者,容量补贴提升(原100元/千瓦/年)推动估值修复 [5] - 现货市场价格机制明确,1-5月平均结算价0.211-0.349元/千瓦时为盈利提供参考 [4][5] 对储能行业影响 - 补偿力度显著:330元/KW/年标准为全国较高水平,有效容量按满功率放电时长/6×额定功率计算 [6] - 示范意义强:甘肃作为新能源大省,政策覆盖所有合规电网侧储能,或推动其他省份跟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