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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证券时报·2025-07-17 20:30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将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门槛从130万元下调至90万元 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1] - 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无气缸容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而有气缸容量的车型继续在生产(进口)和零售环节双重征收 [1][4] - 二手超豪华小汽车销售明确不征收消费税 [3] 不同动力类型车辆的征税差异 - 纯电动/燃料电池超豪华车仅在零售环节按10%税率征收 税负低于传统燃油车型 [2][6] - 传统燃油超豪华车维持现行政策 在生产(进口)环节按气缸容量(1%-40%)+零售环节10%双重征税 [4][7] 历史政策沿革与现行框架 - 2016年起对零售价130万元及以上车辆加征10%零售环节消费税 形成"乘用车+商用车+超豪华车"三税目体系 [4] - 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车继续按原税率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 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5] 政策调整影响 - 纯电动超豪华车受益于单一环节征税 与传统燃油车税差扩大 [2][6][7] - 覆盖车型范围显著扩大 价格90-130万元区间车辆首次纳入超豪华车征税范围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