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核心观点 - 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诬告陷害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涉及逃避罪责、发泄私愤、捏造事实等动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7] 典型案例分类总结 诬告陷害类案件 1. 老河口市案件 - 孟楼派出所副所长舒某某指使亢某某妻子左某某,以1500元好处费收买受害人徐某某诬告专案组组长田某教唆作伪证[2] - 徐某某被行政拘留5日,左某某和舒某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2] 2. 麻城市案件 - 村民鲍某某因建房纠纷捏造村党支部书记袁某某贪污修路款等不实信息,发布140余条抹黑视频,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3] 3. 随州市案件 - 村民叶某某因征地补偿未达预期,12次诬告村党支部书记夏某套取拆迁款,经多次核查后仍缠访闹访,被行政拘留15日[3] 4. 武穴市案件 - 居民陶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后不满,冒用他人名义诬告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受贿,被行政拘留15日[4][5] 失实举报澄清正名类案件 1. 潜江市案件 - 群众举报后湖管理区党委书记赵忠海违规安排低价电梯房,经查850套安置房均符合政策,举报不实并澄清[5] 2. 咸丰县案件 - 群众举报村党支部书记赵晓林多补征地款5万元,核查显示补偿款均通过正规程序发放至村民账户,举报不实并澄清[6] 3. 天门市案件 - 群众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刘艾明办理低保索要好处费,经查12户低保户均未反映此类问题,举报不实并澄清[6] 案件共性分析 - 诬告手段包括伪造材料、冒用身份、网络散布不实信息等[3][4][7] - 主要动机为逃避法律制裁、利益诉求未满足或发泄私愤[7] - 造成社会影响恶劣,干扰正常信访和监督秩序[7]
湖北一派出所副所长诬告,被查
券商中国·2025-07-18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