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险变“提款机”?交大昂立1694万资金“失踪”之谜
核心事件概述 - 交大昂立五名前高管涉嫌通过团体保险违规转移资金1693.7214万元,涉及2016-2019年期间两笔团体险投保及退保操作[2][5] - 公司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报案但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计划提起行政复议[2] 资金操作细节 - 2016年支付天安人寿380万元投保分红型团体年金险,退保后379.24万元进入高管个人账户[7] - 2018年分三次向太保寿险支付1284万元投保万能型团体养老年金险,退保资金分批转入高管账户[8][9] - 两笔交易均缺失关键材料:无薪酬委员会记录、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及合同原件[9] 流程违规证据 - 退保操作仅有付款审批单,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5] - 2016年退保文件由前董事长杨国平签字,载明"保费为个人缴纳"但与公司支付事实矛盾[7] - 2018年投保资金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预提,但无相应薪酬审批文件支持[8] 法律定性争议 - 专家指出可能涉及两种情形:管理层侵占公司资产或变相增加薪酬未披露[11] - 若属资产侵占,涉事高管需赔偿公司损失包括保费及利息等[11] - 若属薪酬变通,则涉及信披违规及个人所得税规避问题[11][12] 保险业务合规问题 - 团体险退保金原则上应退回原投保单位账户,转至个人账户需合法授权文件[14] - 保险公司受理退保时应核查账户一致性、决策流程及反洗钱要求[14] - 险企若明知资金性质仍协助操作,可能构成职务侵占共犯[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