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余姚一液化气站多次申请许可证被拒 浙江高院称住建局滥用职权
经济观察报·2025-07-19 17:13

甬兴气体负责人施炳清介绍,余姚市住建局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多次被余姚市人民政府(下 称"余姚市政府")、余姚市人民法院(下称"余姚市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省 高院")撤销,但余姚市住建局仍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他们按照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和申请资料 后,余姚市住建局则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浙江省高院在2021年5月21日的判决书中指出,余姚市住建局在余姚市政府行政复议和余姚市法院 判决撤销其不予许可决定后,仍以相同理由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当事人诉累,明显构成滥用职权。该判决已于2022 年选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对于多次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等相关问题,余姚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复经济观察报称,我 局认可(浙江)省高院判决结果,严格执行(浙江)省高院要求,对甬兴厂于2021年12月提出的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开展实质性审查,审查发现缺少消防验收建议等材料,并对该厂进行了多次现 场服务指导,由于消防问题迟迟未得到整改,于2022年8月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此后该厂未再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2024年后,因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