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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液化气站多次申请许可证被拒 浙江高院称住建局滥用职权
经济观察报·2025-07-19 17:13

公司经营许可申请历程 - 公司自2016年起多次向余姚市住建局申请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均未获批准[1][2] - 公司2009年获批兼营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但2014年新规生效后未及时申请许可证[5][6][11] - 2016年浙江省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公司停止无证经营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13] - 2018年公司首次正式申请许可证被受理,但余姚市住建局三次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均被上级撤销[17][18][19][22][25][27] - 2021年浙江省高院判决认定余姚市住建局滥用职权,要求重新审查公司申请[27] - 2022年公司补充材料后申请再次被拒,理由是缺少消防验收意见等材料[32][33] 行业监管政策演变 - 2004年《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未明确要求许可证[7] - 2007年浙江省规定必须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8] - 2010年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实施许可制度[9] - 2014年新版《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许可证制度[9] - 2024年余姚市燃气新规划严格限制行业准入,减少储配站数量[37] 公司业务背景 - 公司前身成立于1993年,2001年通过消防验收,是余姚市唯一工业用气储罐站[5] - 2008年金融危机后计划拓展民用业务,2009年获准兼营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5] - 工业用气和民用气在成分、标准、监管等方面存在差异[9] - 工业用气许可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民用气许可由住建部门颁发[10] 行政许可争议焦点 - 余姚市住建局多次以不符合规划为由拒绝公司申请,但法院认定该理由与专项规划不符[22][25][27] - 余姚市住建局后期转向审查材料完整性,指出缺少消防验收等多项材料[28][30][32] - 公司认为消防验收意见不应作为必要条件,住建局坚持这是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34][37] - 2024年新规划实施后,公司获得许可证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37] 法律诉讼与行政处罚 - 公司2016-2018年因无证经营被行政处罚2次[14] - 公司负责人2018年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2021年获不起诉决定[24][32] - 2024年公司负责人再次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取保候审,后获不起诉决定[35] - 浙江省高院2021年判决认定余姚市住建局滥用职权,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