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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事关租房,9月15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2025-07-21 19:47

住房租赁条例核心内容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维护当事人权益、推动租购并举制度[1][4] -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5][19] - 国家支持企业盘活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用于租赁,推动租购住房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权利[8] 出租与承租规范 - 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等强制性标准,非居住空间(如厨房、阳台)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10][11] - 租赁合同需实名签订并备案,出租人需核验承租人身份,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13][15] - 承租人需合理使用住房,不得私改结构或实施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16] 住房租赁企业监管 - 住房租赁企业需具备与规模匹配的资金和管理能力,经营范围需明确标注"住房租赁"[19][21] - 企业需建立真实房源信息档案,禁止虚假宣传,转租经营需设立资金监管账户[16][22] - 自然人转租规模达标的需按企业标准管理[20] 经纪机构行为约束 - 经纪机构需核对委托人身份及房源权属信息,实地查看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23][25] - 禁止为不符合标准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代收租金或未经授权代签合同[25][27] - 收费项目需明码标价,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多家机构兼职[24][26] 监督与法律责任 - 地方政府需建立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区域租金水平信息[29] - 违规出租非居住空间或超标准租住的,单位最高罚款10万元,个人最高1万元[39] - 住房租赁企业虚假宣传或未备案的,最高罚款10万元并可能吊销执照[42][44] 其他关键条款 - 网络平台需核验房源发布者身份,不得代收租金,违者最高罚款10万元[32][33] - 保障性住房和集体土地租赁管理按特殊规定执行[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