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25〕13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23 21:07
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通知 - 核心政策为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范围 包括进口征税商品清单内货物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货物 [1][2][3] - 目录调整机制将结合税制改革 海南省实际需求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优化 [3] - 政策生效时间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之日起 [4] 政策执行主体 - 执行机构包括海南省人民政府 财政部海南监管局 海口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 - 政策制定部门为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5] 政策文件信息 - 文件编号为财关税〔2025〕13号 [1] - 发文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5] - 政策依据为财关税〔2025〕12号文件相关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