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丨自用房产改为全部或部分出租,如何修改税源信息?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24 14:36
商业房产 可能因业务原因发生用途变更, 比如将 自用的房产拿出来出租 , 那房产税税源维护应如何操作呢? 举例: 一企业房产原值300万元,面积120平方米,于2024年12月30日取得。2025年1月起自用,2025年4月1日起将其中 60平方米进行出租,租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月租金10000元,租金总额120000元。 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点击首页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 0 1 0 2 0 3 点击房产税税种下的 【税源采集】 。 0 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在日常经营中, 在房产税税源信息界面找到该房产税源信息,点击 【应税明细】 。 0 5 接下来,我们对" 房屋应税信息(从价) "模块进行税源维护。 点击 【变更】 。 |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厦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返回 | | 首页 >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渠及合并中签>城镇土地使用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