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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文化事业建设费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24 17:3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为了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而对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征收的一种政府非税收入。为了贯彻落实减税降费 除此之外,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缴费时还有哪些注意点?快来一起学习下。 例如 :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4月开具广告发布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金额为94339.62元,税额5660.38 元,发票总金额为10万元,则当月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销售额为10万元,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100000×3%=3000元。 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 收入、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均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因此实际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000×50%=1500元。 03 减除价款需提供有效凭证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可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但是应当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 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否则,不得减除。 01 广告及娱乐缴费主体不同 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包含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 位,个人(含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