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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两高”项目无序扩张!发改委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2025-07-25 19:1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修订 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强化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源头管理,重点管控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50万吨及以上)项目[1][3] - 将碳排放评价和煤炭消费管理纳入审查体系,年煤炭消费量1000吨以上项目首次纳入审查范围[3][7] -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审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地方同步评估高碳排放项目对区域碳达峰目标的影响[3][7] - "十四五"期间通过节能审查年均减少不合理能耗1400万吨标准煤(折合减排CO₂近3000万吨)[5] 制度优化方向 审查机制升级 - 实施分级审查:国家级重点监管50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以上项目,地方根据区域目标评估高排放项目[3] - 动态权限调整:国家发改委可适时调整重大项目审查权限清单[7] - 全流程嵌入碳排放评价:覆盖节能报告编制、评审、验收及监管各环节[3] 煤炭消费管控 - 新增1000吨以上煤炭消费项目审查门槛,强化化石能源消费约束[3] - 明确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建立闭环管理机制[10] 监管强化措施 - 定期调度地方审查实施情况,抽查重大项目执行效果[10] - 要求地方部门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制度落实[10] - 节能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开工、验收及运营的强制性依据[10] 实施影响 - 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替代2023年版旧规[11] - 通过源头控制高耗能项目上马,推动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优化[11] - 动态管理机制提升对"两高"项目的精准管控能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