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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在华被判间谍罪日本人与情报机构合作
日经中文网·2025-07-28 10:25

反间谍案件概况 - 自2014年11月中国实施《反间谍法》以来共扣留17名日本人 其中9人被认定向日本情报机构提供信息并获报酬 [1] - 9人均被中国司法部门以间谍罪判处实刑 包括安斯泰来制药60多岁日籍男性被判3年6个月 另一50多岁男性在上海被判12年 [1][2] - 被扣17人中5人尚未获释 其中4人涉嫌与日本公安调查厅合作 [2] 涉案机构与法律依据 - 信息提供对象指向日本公安调查厅 该机构隶属日本法务省 负责国际反恐及周边国家情报收集 [2] - 中国《刑法》第110条及《反间谍法》第4条将"接受间谍组织任务"等行为定义为间谍活动 [2] - 2018年中国修订《刑事诉讼法》引入司法交易制度 安斯泰来员工为首例认罪获从轻处理的被扣日籍人士 [2] 案件审理细节 - 安斯泰来员工2023年3月在北京被捕 涉嫌提供中国政治经济信息 7月16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刑期 [1] - 上海案件被告未承认间谍嫌疑 2021年被扣 2025年5月终审判处12年徒刑 [2] - 日方分析显示中方更关注涉案者与日本公安调查厅的关联性 而非信息具体内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