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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热点问答和申报缴费流程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30 21:2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定义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1]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要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式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 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申报缴费时间 - 自2024年起,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申报流程 - 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先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认定 [5] - 用人单位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在线办理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5] - 用人单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