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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7-31 08:46

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条件 - 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鲜活肉蛋产品可免征增值税[2]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享受该政策 但产品必须符合正列举范围[2] - 鲜活肉产品包括猪牛羊鸡鸭鹅及其鲜肉、冷藏/冷冻肉 以及内脏、骨蹄等副产品[2] - 鲜活蛋产品涵盖鸡蛋鸭蛋鹅蛋的鲜蛋、冷藏蛋及蛋液、蛋黄等加工形态[2] 发票与进项税处理 - 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 不得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2] - 纳税人可选择放弃免税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需履行36个月不得重新申请的限制[2] 纳税申报要求 - 免税销售额需准确填报增值税申报主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2] - 申报数据不符时需进行核查并更正调整[2] 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财税〔2017〕37号文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6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