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起草《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1][3] - 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且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有报酬劳动的情形 [3] - 规定涵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并明确争议处理机制 [20][21][22][23] 适用范围 - 规定适用于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包括已提前退休但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2][4] - 弹性延迟退休的劳动者在延迟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其他法律法规 [24] 权益内容 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需与超龄劳动者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计酬标准、支付周期等事项 [12] - 超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3] - 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13] 休息休假 -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加班 [11] - 如需安排加班,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11] 劳动安全卫生 - 用人单位应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避免安排危险作业 [14] - 用人单位需对超龄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预防事故和职业病 [14] 工伤保障 - 用人单位需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15] - 超龄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可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6] 社会保险 - 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待遇的,继续工作不影响其待遇 [17][18] -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超龄劳动者可选择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费,或与用人单位协商由单位代缴 [17][18] - 不符合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超龄劳动者失业后符合条件者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9] 争议处理机制 - 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引发的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不服仲裁可向法院起诉 [20] - 其他争议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 - 用人单位违反加班费、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时,超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1] - 工会可依法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并提供支持 [23] 其他规定 - 用人单位需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协议可协商变更或终止 [6][7][8][9] -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日期未明确 [25]
事关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人社部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2025-07-31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