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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恢复征收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
券商中国·2025-08-01 21:46

政策调整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1] - 2025年8月8日前已发行的上述债券(包括后续发行的部分)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1] - 金融债券定义为境内金融机构法人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1] 市场影响 - 专家认为债券市场已发展壮大,免征增值税政策目标已实现 [1] - 采取"新老划段"方式有利于政策平稳过渡和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1] 相关市场动态 - 债券市场出现集体异动和直线涨停现象 [2] - A股市场迎来三大利好 [2] - 美国欧盟关税政策出现重大变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