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氏百亿信托纠纷案存三大争议点
财联社·2025-08-02 20:06
宗氏家族信托纠纷案件判决 -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禁止被告撤回或抵押汇丰账户资产,直至杭州及浙江法院诉讼有结果或法院另行命令 [2] - 案件涉及21亿美元离岸信托设立争议,原告方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被告方为宗馥莉及其控制的BVI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2][3] - 宗馥莉自2024年2月2日起成为建浩公司唯一股东,并在宗庆后去世后接任唯一董事 [2] 信托设立争议焦点 - 原告方主张宗庆后生前已通过手写文件及委托书明确21亿美元离岸信托设立意向,但宗馥莉拒绝签署相关文件 [4][5][6][11] - 被告方辩称汇丰账户资产从未达到21亿美元,且信托本金不应属于信托资产,仅利息部分属于信托 [12][13] - 双方对信托设立人选择存在分歧:原告主张Trident Trust,被告改为TMF集团 [11] 信托法律结构争议 - 不动本信托定义争议:原告认为本金和收益均属信托资产,被告主张仅利息属于信托资产 [15][16] - PTC过渡机制争议:协议约定由宗馥莉设立PTC并担任股东,过渡期后转为专业受托人 [16][17][18] - 宗馥莉双重身份争议:既是宗庆后代持资产的受托人,又是信托设立人,对条款设计有较大发言权 [19][20] 资产与法律管辖问题 - 建浩公司名下资产是否合规作为信托财产存在法律争议 [22] - 案件涉及内地与香港法律体系交叉适用问题,杭州诉讼被视为"主战场"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