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 -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税收扣减,每户每年限额24000元,涵盖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为3年[3] - 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且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3] -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需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3] 借款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及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0][12] -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需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12] - 企业向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的部分不得扣除,除非能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13][14] - 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若为股东或关联自然人参照关联企业借款规定,若为内部职工需满足借贷真实合法、签订借款合同等条件[15][17] - 企业投资者未按期缴足资本额,对应差额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计算方式为按未缴足注册资本额占借款额比例分摊利息[18][19][20] 政策依据 - 相关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3][21]
图说丨毕业生看过来,这里有你需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创业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02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