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家族信托纠纷案核心争议 - 香港高等法院8月1日判决宗馥莉败诉 被告需支付原告利息收益并以21亿美元为基数赔偿擅自转移的信托财产损失108 5万美元[4][5] - 案件涉及三个境外信托总金额21亿美元 信托A B C分别以宗继昌 宗婕莉 宗继盛及其子女为受益人 信托资产在汇丰银行进行固定收益投资 仅分配利息收益[5][6] - 宗馥莉被禁止从相关账户提款或转账 禁制令将持续至杭州中院及浙江高院作出最终裁决[5] 家族关系与继承权争议 - 诉讼首次在法律层面确认宗继昌 宗婕莉 宗继盛与宗馥莉的同父异母关系 三人主张非婚生子女平等继承权[11] - 原告在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娃哈哈集团29 4%股权 按当前市值计算价值超200亿元[11][28] - 原告已提交宗继昌出生证明并申请DNA鉴定 若成立将依据《民法典》第1071条主张非婚生子女同等继承权[11] 信托设立与资金转移争议 - 原告主张宗庆后曾指示为每人设立7亿美元信托 汇丰账户余额约18亿美元 但宗馥莉转移110万美元用于越南工厂设备尾款[17][21] - 宗馥莉法律团队否认信托存在 称资金为"东南亚市场拓展储备金" 强调原告无法提供宗庆后签署的信托契约[21][22] - 专家指出若信托成立 宗馥莉无权直接动用资金 110万美元转账行为可能成为信托未合规设立的证据[22][23] 两地诉讼与潜在影响 - 案件横跨香港与杭州两地 涉及总金额达350亿元人民币 香港败诉后杭州成为关键战场[10][20][29] - 杭州诉讼将决定娃哈哈29 4%股权的最终归属 结果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结构[28][29] - 法律界建议家族企业设立家族委员会和家族宪章 规范成员行为与利益分配 避免类似纠纷[29]
宗氏三兄妹香港首战告捷,350亿娃哈哈遗产争夺战鏖战杭州
商业洞察·2025-08-02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