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 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白色哈弗SUV与驾驶黑色奔驰SUV的侯某某在防城区江山镇狭窄村道因会车问题发生争议 [3] - 侯某某从车上拿出一本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向李某某亮证,并有随车人员说出李某某的姓氏和住址 [3] - 李某某曾向有关单位反映问题未获满意答复,于7月31日将行车记录仪视频上传互联网 [3] 调查情况 侯某某身份及证件情况 - 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28岁,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 [5] - 所亮证件系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的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5] - 侯某某驾驶的奔驰车系2025年1月购买的二手车,购车价17.8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7.8万元 [5] 个人信息泄露情况 - 事发时侯某某车上两名搭乘人员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 [6] - 侯某海家与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 [6] - 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现场告知了侯某某有关李某某的家庭信息 [6] 报警处理情况 - 7月24日15时35分许,李某某到江山边境派出所报警,值班民警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后认为属于一般纠纷 [8] - 7月31日21时10分许,侯某某等3人到派出所报警称车辆信息在互联网泄露后被套牌使用 [8] - 派出所派出1名民警和1名辅警陪同报警人前往李某某家中,但未达成调解 [8] 后续处理 - 防城港市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全面整改,对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1] - 防城港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已对出警民辅警严肃批评教育 [9] - 防城港市公安局已对宣传科科长和接电话辅警苏某某予以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0]
官方通报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
证券时报·2025-08-03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