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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7月大征期,可自主选择就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03 19:3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可在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时,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1] - 享受方式为"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无需事先备案或审批 [1] - 2023年1月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税前摊销 [1]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2027年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2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20%税前摊销 [1] 申报流程 - 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7行填写加计扣除金额 [2] - 在"免税、减税收入、加计扣除类型选项表"中勾选对应事项并填写优惠金额 [2] 股东划入资产税务处理 - 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若合同约定作为资本金且会计已处理,不计入收入总额,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15] - 若作为收入处理,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确定计税基础 [15] 纳税申报时间节点 - 每月1-15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 [8] - 每月1-25日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8] - 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