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核心要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旨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1][3] - 规定要求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引导干部积极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有效落实[1] - 中央层面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定期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行[1] 精简文件 - 实行文件计划管理和总量管控,年度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超上年需书面说明[4] - 文件字数限制:综合性工作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不超过4000字,要求开门见山、精简背景阐述[4] - 配套文件不得照搬上位文件,需直接提出具体措施[4] - 文件制发需进行减负一致性评估,一般不得要求报送落实情况或制定配套文件[5] 精简会议 - 综合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业务会议能合并则合并[6] - 未经批准不得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已开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开会[6] - 市县统筹年度会议,减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会数量[6] - 严控参会人员层级,分管负责同志召集的会议不要求下级主要负责人参会[7] - 主要负责同志讲话不超过1小时,非必要会议采用电视电话形式[7] 督查检查考核规范 - 中央部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每部门不超过1项,同类事项合并开展[8] - 不得以调研名义行督查之实,调研结果不作为考核依据[8] - 省级每月接受中央实地督查检查次数设上限,市县乡由省级参照规定[8] - 不得要求基层填表报材料、拍照留痕,不得将领导批示作为考核内容[9] - 考核指标突出重点,不搞"千分制",禁止月度季度频繁排名[9] - 县及以下单位考核由上级统一实施,其他单位不得单独开展[11] 干部借调管理 - 上级机关不得从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禁止以专班、跟班学习等名义变相借调[12] - 市级以上单位借调需审批备案,时间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一次[12] 政务应用程序管理 - 中央部门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APP,填表报数功能不延伸至县级[13] - 不得强制推广APP,不得考核安装率、登录频次,禁止设置打卡签到等强制功能[14] - 数据材料通过省级平台共享,实现"最多报一次",取消重复纸质报送[13] 基层权责规范 - 省级建立乡镇职责清单,村居委会不得作为行政执法、招商引资责任主体[15] - 未经省级部署不得向乡镇下放清单外事项,已下放事项清理规范[16] - 精简村级工作机制挂牌,省级统一规定挂牌数量及式样[16] - 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要求村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取消[16] 创建示范活动 - 大幅减少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新增[18] - 创建活动不得脱离地方实际,不得举债搞创建或变相收费[20] -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开展以乡镇、村社区为对象的达标活动[21]
重磅!整治形式主义,中办、国办发文
中国基金报·2025-08-06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