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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常见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07 08:49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根据2024年办理的2023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 - 新设立企业若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条件,首次汇算清缴前可暂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优惠 [4]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自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条件的仍可享受 [6][7] 新设立企业特殊规定 - 新设立企业首次汇算清缴前已缴纳的"六税两费"无需因汇算结果更正 [5] - 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的企业需根据最新结果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8] - 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减免的,可申请抵减后续应纳税费或退还 [9] 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政策 - 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设备,单位价值≤500万元的可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超过500万元的按原有加速折旧政策执行 [22] - 设备单位价值计算方式:货币形式购进的按发票时间确认(分期付款除外),自行建造的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25][30] - 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时点为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享受且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分离 [32][33] 政策适用范围与执行 -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执行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0] - 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外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设备等 [26]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7号公告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