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交易所,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5-08-08 23:20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 - 五家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广期所、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旨在落实证监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全面从严加强监管[2][3] - 监管目标导向为“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涵盖报告管理、系统接入、主机托管、交易监测等细化规定[3] 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 - 触发报告义务的情形包括:1秒内10笔及以上报撤单(单日10次以上)、计算机自动决定核心交易指令、使用定制化程序交易软件等[6] - 报告内容需包含账户基本信息(名称、交易编码、期货公司会员等)、交易软件信息(功能、开发主体等)[6] - 报告路径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程序化交易报告系统提交,高频交易者需另行通知[7] 过渡期安排与执行 - 设置6个月过渡期(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期间需完成委托协议签订及程序化交易报告[8][9] - 过渡期后(2026年4月9日起),未按规定报告者不得从事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者或异常行为客户需接受技术系统测试[10]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程序化交易者可能面临改正要求、限制开仓等措施,会员或中介机构违规将收到警示函、意见函等,情节严重者按违规处理办法处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