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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财务造假近200亿元!000851,被证监会通报

公司财务造假案概况 - *ST高鸿因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622.59万元 [3][5]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数值的49.38%,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4.88% [5] -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虚假数据,构成欺诈发行 [6]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拟对高鸿股份处以1.35亿元罚款,其中虚假记载被处以1000万元顶格罚款,欺诈发行被处以1.25亿元罚款 [6] - 对9位董高监及1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375万元 [6] - 对付景林、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丁明锋采取5年禁入措施 [7] - 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南京庆亚罚款700万元 [3][10] 公司经营状况 - 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值,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7][8] - 2023年和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8] - 预计2025年上半年亏损1.3亿元至1.8亿元,主要因贷款逾期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增长 [8] 监管政策动向 - 监管部门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 [10] -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 [10] - 第三方主体配合上市公司造假是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新特点,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 [11] 行业影响分析 - 财务造假严重破坏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利益,是监管执法重点 [10] -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从诚信、透明、法治和责任四个方面推进 [12] - 中介机构作为"守门人"必须对其疏忽或协助造假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