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个人消费贷财政贴息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12 17:04
财金〔2025〕8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有关金融机 构: 8月12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 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我们研究制 定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贴息标准。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 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 1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 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 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 (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三)贷款经办机构。一是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