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减贷款次数、降低首付比例、支持物业费提取……苏州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证券时报·2025-08-12 17:32
住房公积金新政核心观点 - 多地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旨在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和门槛,增强购房者置业能力 [1][2] - 政策优化预期持续,未来可能进一步支持公积金"带押过户"和人才公积金政策 [15] 苏州公积金新政 - 贷款次数认定优化: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若原公积金贷款住房已出售,可核减贷款次数 [7][8] - 首付款比例下调: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从20%降至15% [9] - 大病提取范围扩大: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可一年两次提取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医保自付部分 [9] - 物业费提取支持: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一次,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9][10] 北京公积金新政 - 首套房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贷",无房但有1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认定为首套房 [14] - 二套房贷款额度提高: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购买绿色建筑或多子女家庭可上浮至140万元 [14] -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五环内外统一降至30%,此前为五环内35%、五环外30% [14] - 年度缴存可贷额度提高:每缴存一年可贷额度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120万元贷款所需缴存年限从11年缩短至7年 [14] - 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同时申请贷款: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申请公积金贷款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