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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征求意见:辅助驾驶不能当自动驾驶
财联社·2025-08-13 19:59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监管政策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征求意见稿 拟加强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召回 生产一致性和宣传规范的监管 要求企业明确功能边界 防止误导消费者 [1][2][3][4] 安全提示与功能规范 - 企业需在车辆App 车载系统和用户手册显著位置展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 避免消费者误认为自动驾驶功能 [2] - 必须开发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系统 对脱手 睡眠等脱离驾驶任务行为采取语音警告 方向盘震动 限速 靠边停车或功能禁用等措施 [2] - 禁止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功能 监管部门将专项调查功能不足问题 [2] 数据与软件管理 - 企业需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储能装置等关键信息 严格执行OTA升级分类管理 未经备案不得推送升级 [3] - 禁止通过OTA隐瞒缺陷或推送未充分测试的软件版本 频繁升级企业将面临重点抽查 [3] - 必须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发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事故 隐瞒重大事实将面临专项核查 [4] 宣传与信息披露 - 不得暗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具备自动驾驶功能 避免命名和宣传误导消费者 [3] - 禁止夸大车辆驾驶性能宣传 防止诱导消费者高速驾驶 监管部门将联合整治过度宣传行为 [4] - 向消费者提供的驾驶自动化等级 系统能力等信息必须真实全面 不得虚假宣传 [3] 网络安全与缺陷调查 - 企业需强化缺陷信息监测 降低网络攻击 威胁和漏洞引发的车辆事故风险 [2] -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因安全提示不完善或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的缺陷开展调查 必要时强制召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