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储能何以解“收益单一”之渴?
国家能源局·2025-08-15 16:26
储能何以解"收益单一"之渴? ——访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副秘书长李臻 回顾发展历程,新型储能的参与模式经历了持续的机制突破与创新示范,从初期与火电机组联合调频、配套新能源场站 减少弃电、为用户提供削峰填谷服务,逐步演进为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和中长期市场。2024年 颁布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正式将储能确立为新型经营主体,赋予其公平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的权利,并在"1+6"基础规则体系中予以系统性体现。此举有效扫除了新型储能参与市场的身份界定障碍,为储能企业 提供了清晰稳定的市场参与预期,为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新型储能凭借其灵活调节能力,成为平衡波动性风光发电、保障电网安 全稳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支撑。 然而,在蓬勃发展的背后,身份界定模糊、市场准入无据、收益模式单一等瓶颈,曾制约着储能产业规模化和商业化进 程。 "十四五"时期,我国储能装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曾连续三年新增和累计装机规模增速均超过100%。中关村储能 产业技术联盟副秘书长李臻在接受中能传媒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迅猛发展态势背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