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入库参考案例《吴某慧、陈某强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为实施诽谤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定性 [1] - 案件涉及中学教师朱某的酒店入住记录被非法获取并用于网络诽谤,一名高三女生因此受到牵连 [2] 案件详情 - 被告人吴某慧与被害人朱某存在矛盾,通过陈某强以13150元价格购买包含朱某及他人住宿记录、民航、铁路购票记录等信息1442条 [3] - 其中涉及朱某及其前女友杨某的住宿记录、行程信息299条,其他关联人员信息1143条 [3] - 被告人挑选20余名与朱某同时间段入住同一酒店的女性信息(包括一名高三女生)用于撰写诋毁帖文 [4] - 帖文以夸张标题在知名网络发布,阅读、转发及跟帖回复人数超过200万 [4] - 学校对涉及的高三女生等安排心理辅导,朱某的教学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4] - 其他同案被告人买卖包含朱某、杨某等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739条,售价从8870元至19350元不等 [4] 判决结果 - 吴某慧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6] - 陈某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7] - 其他被告人判项略,一名被告人上诉后撤回 [7] 法律依据 -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9] - 根据司法解释,可综合行为人动机、获取方式、用途、危害等情节认定"情节严重" [9] - 本案虽不符合司法解释列举的九类具体入罪标准,但综合考量信息类型数量及造成危害(影响200万人),认定构成"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0] 裁判要旨 - 通过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符合刑法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11] - 对"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可结合行为人动机、获取方式、用途、危害等综合判断社会危害性 [11]
中学教师酒店入住记录被“开盒”,多人遭牵连!法院判了
券商中国·2025-08-17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