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政策调整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整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1] - 上海市住建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优化住房公积金 优化个人住房信贷 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1] -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和嘉定 青浦等6个市辖区(郊区)的二套商贷利率从LPR-25BP降至LPR-45BP 上海核心城区(主城区)从LPR-5BP降至LPR-45BP[1] 利率定价机制调整 -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经营状况和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2] - 政策赋予银行自主定价权 有助于银行灵活调整策略 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3] 住房限购政策优化 - 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在外环外购房不限套数 包括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4] - 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4] 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 - 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5] - 缴存人购买上海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5] -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5] 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 - 符合条件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5] - 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后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5] - 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该政策[5] 政策影响分析 - 利率统一降至LPR-45BP有利于降低居民购房利息支出 减轻房贷负担[1] - 刚需项目95%以上需要银行按揭贷款 多套房产家庭中的高端项目对银行按揭贷款利率依赖度超过50%[1] - 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差异能改善群体和资产配置需求人群的还贷压力 促进改善需求释放[1]
央行上海总部宣布
证券时报·2025-08-25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