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国家能源局·2025-09-02 11:50
注意到《上合组织成员国能源领域合作构想》《〈上合组织成员国能源领域合作构想〉务实落实行动计划》《上合组织成 员国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纲要》《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维护国际能源安全的声明》《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开展 新兴燃料和能源行业建模合作的联合声明》《上合组织成员国2030年前能源合作发展战略》之规定, 特此声明如下: 为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成员国呼吁进一步扩大以下方面的合作: 一是促进务实合作。按照互利条件提出并实施能源领域联合项目,包括新建能源基础设施及升级现有能源基础设施的项 目。根据各方优先发展方向促进投资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我们,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 认为全球能源格局正在经历深刻调整, 强调有必要维护能源安全,保障能源市场稳定,促进各国按照本国国情和优先发展方向推进公正能源转型,提升上合组织 成员国人民福祉和保护生态环境, 重申致力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7,即确保人人获得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 成员国注意到,中方倡议各方在2030年前在能源领域实施高水平联合研究项目,举办研讨会,开展培训计划。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