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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好!两部门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5-09-02 20:05

【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 政策的通知》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9月2日,财政部官网显示,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 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 《通知》给出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 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近期,中银国际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徐高在公开活动中表示,现阶段,通过加大国有资本向社 保基金划转,将国有资本回报更多导向低收入群体,这在短期内对提振消费产生立竿见影的 效果,长期来看也符合经济结构转型方向。 编辑:江右 四、 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 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 通知 》 所称 " 承接主体 ", 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 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规定的负责国有股权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