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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好!两部门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5-09-02 20:05

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税收政策通知 对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提供多项税收优惠 旨在支持社保基金的运作并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1][3] 税收政策主要内容 - 对承接主体运用划转资产投资过程中取得的贷款服务利息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1] - 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2] - 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印花税 [2] - 对承接主体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2] - 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此前已缴纳的符合规定的税款可予以退还 [3] 政策背景与实施规模 - 政策依据为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实施方案 明确划转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10%国有股权以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3] - 自2018年首批划转以来 社保基金会共收到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的划转国有股权 [4] - 截至2024年底 划转的国有股权账面价值达2.1万亿元 2024年度收取分红264.22亿元 累计收取分红1116.06亿元 [4] 行业影响与意义 - 专家观点认为 加大国有资本向社保基金划转可将国有资本回报更多导向低收入群体 短期对提振消费有立竿见影效果 长期符合经济结构转型方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