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费附加基本概念 -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而计征的专项政府性基金收入 专项用于改善基础教育设施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资助贫困学生等教育民生工程 具有取之于企 用之于教的特征[4] - 地方教育附加是各省市区为实施科教兴城战略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资金重点投向职业院校建设 教育信息化改造 民办教育扶持等体现地方特色的教育项目 例如深圳将30%资金定向用于扶持和发展职业教育[5][9] 两费附加费制要素 - 征收范围覆盖所有实际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6] - 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 消费税实际缴纳额为计税依据 按3%征收 任何区域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比率[7] -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全国统一为2%[7] 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全额退还已缴个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 按比例退还[14] - 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享受优惠需满足出售和重新购买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且出售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直接相关[15][16] - 现住房转让金额按市场成交价格计算 新房以网签备案合同成交价为准 二手房以实际成交价为准[15] 快递服务增值税政策 - 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18] - 快递服务包括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 分拣 运输 投递服务活动 不包括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21] - 收寄服务涵盖快件下单 验视 包装 封装等业务活动[23] - 分拣服务指对快件进行归类 封发的业务活动[24] - 投递服务指按约定方式将快件投交到约定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25]
“两费附加”政策解读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05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