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 这个风险点你知道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06 17:5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日月11 公告为呢: 举个例子更明白 1 公司购进了一批产品以维系客户关系为目的, 赠送客户,这性质属于送礼,在税务上,应计入业 务招待费进行核算。 2 公司若将购买的产品委托策划公司进行品牌 LOGO设计,然后再以品牌宣传为目的赠送给客户和 消费者,对公司做宣传,这就属于业务宣传费。 二、税务见险点 两种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 准上有明显差异,如果将两者错误归类, 则可能产生税务风险。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 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 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当年 超过部分,不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 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 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 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某公司年营收2000万元,如果花费500万元 购进礼品赠送客户,在税务处理上,就应算作 "业务招待费"进行核算。 >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 扣除 > 就是30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