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07 08:4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用瑁倡祝以束的公告》(财政部 祝务尽局公告 2021年第40号)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 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 《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 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 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 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 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 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应取得销售方 开具的收款凭证及收购方内部凭证,或者税务 机关代开的发票。本款所称小额零星经营业务 是指自然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 超过增值税按次起征点的业务。 纳税人从境外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 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从销售 方取得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 纳凭证。 纳税人应当取得上述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 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 适用本公告的即征即退规定。 不得适用本公告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 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 (纳税人应当取得发票或凭证而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