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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09 08:5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什么是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是指在本省行 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 路工程、铁路工程、水运工程等施工活动过 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 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 的总称。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公 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 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则由施工 总承包单位作为该项目工程施工扬尘的纳税 义务人。 施工扬尘按照大气污染物中 的"一般性粉尘"科目征收环境 保护税。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因此,施工扬尘 排放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工程项 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施工扬尘环保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项目实 际开工之日。 纳税期限 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 报缴纳。不能按照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 以按次申报。( 例如,施工项目竣工后进行 最后一次申报时,距离上一次申报属期截止 日期不足一个季度,且再无其他办税事项确 实无法按季度申报的)。 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应纳税额计算 ...